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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合和村便民站
    2017-10-07 23:03:48   转载

     

    设区市农业局:

    近段时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日渐增多,且重复访、赴省访占比较大。为确保情况摸得准、处置落得实、事态稳得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重大考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信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要全面排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要求,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调研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本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清单(问题清单样表见附件)。请以设区市为单位将本辖区内所有问题清单于9月11日之前报厅农经处。

    三、要主动预防。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制定工作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定期会商研判和专题研判相结合,全面及时掌握重点地域、重点群体动向,做到早介入、早处置。加强重大涉稳安全信息的报送和预警,坚持“零报告”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对扬言滋事或大规模集聚等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四、要分类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问题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各类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人员、时限和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式”处理。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属地管理、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对久拖不决、时间跨度长的陈年积案,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逐一制定化解方案,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重大、疑难及群体性案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请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妥善处置。

    五、要依法处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政策性非常强,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之前的纠纷,应按当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处理;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之后的纠纷,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以农户欠缴税费或土地抛荒为由收回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当时未参加二轮延包后又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赣府厅发〔2004〕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对于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里关于农村承包地确权政策妥善处理到位。

    六、要夯实基础。要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进度,早日完成农地确权任务,固化承包地块四至、面积、图像等资料,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各县(市、区)要保持仲裁委员会的正常运转,改善调解仲裁基础设施,提高仲裁员水平和能力,真正向有需要的农民敞开大门,切实发挥好规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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